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关于2018年度鼎湖区政府质量奖 获奖初选单位的公示
根据《肇庆市鼎湖区人民政府关于印发〈肇庆市鼎湖区政府质量奖评审管理办法〉的通知》的有关规定,我区组织开展了2018年度鼎湖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工作,经政府质量奖评审专家评审、鼎湖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审议,确定了肇庆市鼎湖区人民医院、广东恒港电力科技股份有限公司2个单位为2018年度鼎湖区政府质量奖获奖初选单位,现予以公示。
在公示期内,个人和单位均可通过来信、来电、来访等形式,向受理单位反映公示对象的情况和问题。以个人名义反映的留真实姓名;以单位名义反映的应加盖本单位印章。
公示时间:2018年10月8日至10月17日,共10天。
受理单位:鼎湖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
地 址:肇庆市鼎湖区42区新园七街012号鼎湖区市场监督管理局
邮政编码:526070
联系电话:0758-2630908
电子邮箱:dhscjdzlg@163.com
鼎湖区政府质量奖评审委员会办公室
2018年10月8日